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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宜章县司法局、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
来源:宜章县司法局 日期:2024-05-10 浏览
宜章县司法局
宜章县人民法院
宜章县公安局
宜章县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关于选任宜章县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活动,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于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通知》(司发﹝2018﹞6号),结合我县人民陪审员任期现状,经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共同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宜章县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经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确认和宜章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选任人民陪审员90名(其中随机抽选方式产生73名,个人申请、组织推荐方式产生17名)。

二、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陪审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五)宜章县辖区内常住居民。

三、权利义务、法律保障及任期
(一)权利义务
  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二)法律保障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应当享受的补助,由法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发放。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
(三)任期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任期届满后其职务自动免除。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四、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的产生
1、随机抽选:根据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需要以及本辖区人口数量、地域面积、民族状况等因素,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依托湖南省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从宜章县辖区内年满28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经信息采集、资格审查、征询意见后,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交至县司法局。
2、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公民,可向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需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一式三份),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推荐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的须征得公民本人同意。被推荐人需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单位或基层组织出具推荐意见。
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人数不超过总名额的五分之一。
4、《申请表》或《推荐表》自公告之日起可到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领取。
5、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期限:2024年5月8日—2024年6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
6、报名地点:宜章县司法局办公楼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303室(宜章县玉溪镇环城西路);
联系人:陈俊威;联系电话:0735-3752721。

五、资格审查和任命
(一)资格审查和任命
宜章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对随机抽取的居民、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宜章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宜章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二)宣誓
经宜章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宣誓仪式由宜章县人民法院会同县司法局组织。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特此公告!

宜章县司法局
宜章县人民法院
宜章县公安局
宜章县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